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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调查时隔一年,白云电器实控人被罚25万

10月22日,白云电器(603861.SH)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之一胡明光在10月19号收到辽宁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胡明光因为内幕交易被监管当局处以25万元罚款。

一、董事长胡明光被查

 

胡明光曾任白云电器董事,两年前离职。目前,胡明光仍然是白云电器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9.76%的股份。

 

 

 公众知晓胡明光被调查,是在2018年12月15日。当时,白云电器公告表示公司已经在12月13日知晓因涉嫌内幕交易,胡明光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 

 

另一方面,该公告也披露,胡明光实际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时间是2018年的3月27日,也就是说,投资者是在事情发生8个多月之后才知情。 在这8个月的时间中,白云电器为了发行可转债在2018年8月30号还发布过一次自查报告,并表示公司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其实,证监会当时已经立案,并开始取证工作。 

 

证监会的调查与处罚是针对胡明光个人,且是在他辞职之后,因此并没有对白云电器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权一直掌握在胡氏五兄妹的手中,这次调查与处罚过后,胡明光与胡明森、胡明高、胡明聪、胡合意依然共同持有着白云电器绝大部分股权。 

 

胡明光出生于1961年,胡氏五兄妹中排行老四。老三胡明聪目前担任着公司的董事与总经理职务,公司掌门之位已经传给老大胡明森的儿子——出生于1973年的胡德兆。

 

▲来源:白云电器2019半年报 

 

胡明光具体是因为哪一次交易违规而遭受证监会的处罚?对此,白云电器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太清楚。

 

 

二、内幕“白云电器”

相关情况

 

 

胡明光为白云电器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他实际控制人于2017年2月7日一致同意收购浙变公司,并于2017年6月3日一致同意收购桂林电容,知悉了相关内幕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胡明光利用“谭某荣”、“罗某英”账户交易“白云电器”情况。“谭某荣”证券账户于2017年4月18日开立于安信证券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证券营业部,2017年4月19日至6月14日期间,买入“白云电器”89,000股,成交金额1,749,579元。

 

“罗某英”证券账户于2017年5月10日开立于银河证券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证券营业部,2017年5月12日至6月12日期间,买入“白云电器”85,600股,成交金额1,730,370元。两账户合计买入“白云电器”174,600股,成交金额3,479,949元,后全部卖出,合计账面亏损,无违法所得。

 

根据胡明光先生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胡明光先生处以25万元罚款。

 

针对本次处罚,白云电器曾于2018年12月13日,获知胡明光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通知书》(编号: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032号)。2019年9月30日,胡明光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号)。

 

信息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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